跳到主要內容區
:::
:::

本校115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止開放申請。

主旨/本校115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131118(星期一)止開放申請。

說    明/

一、本校「115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131118(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二、補助範圍:1151月至12月執行計畫,請填寫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因公派員(含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出國經費補助申請表」。

 

三、申請方式/時間:

     1. 1131118(星期一)前,請備齊申請資料核章後送國際事務處彙辦。

     2.紙本繳交:申請人(每一位)/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再送本處。

     3.電子檔案:繳交紙本同時,請將電子檔寄至em1109@mail.tnnua.edu.tw

 

四、備註:1131118(星期一)截止日後,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請各單位把握申請時間。

重要提醒所有因公出國案件,若使用校內經費之計畫主持人皆須繳交出國報告書,出國赴港澳大陸案件繳交期限為3周內。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五、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組/校內分機190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