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年度第2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非大陸港澳),即日起至109年5月29日(星期五)止開放申請。
一、本校「109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非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09年5月29日(星期五)受理申請。
二、補助範圍:109年7月至12月執行計畫,請填寫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申請表(含計畫書)」。
三、申請方式/時間:
1. 109年5月29日(五)前,請備齊申請資料核章後送國際事務處彙辦。
2.紙本繳交:申請人(每一位)/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再送本處。
3.電子檔案:繳交紙本同時,請將電子檔寄至em1109@mail.tnnua.edu.tw。
四、備註:請參加學術研究、展演相關活動出國計畫申請人,應優先向科技部、外交部等其他單位申請,如未獲補助者,可提具說明申請補助。
109年5月29日(五)截止日後,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
重要提醒:所有因公出國案件,若使用校內經費之計畫主持人皆須繳交出國報告書,出國案件繳交期限為返國後2個半月,出國赴港澳大陸案件繳交期限為3周內。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五、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組/校內分機1902
二、補助範圍:109年7月至12月執行計畫,請填寫本校「因公派員出國旅費申請表(含計畫書)」。
三、申請方式/時間:
1. 109年5月29日(五)前,請備齊申請資料核章後送國際事務處彙辦。
2.紙本繳交:申請人(每一位)/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再送本處。
3.電子檔案:繳交紙本同時,請將電子檔寄至em1109@mail.tnnua.edu.tw。
四、備註:請參加學術研究、展演相關活動出國計畫申請人,應優先向科技部、外交部等其他單位申請,如未獲補助者,可提具說明申請補助。
109年5月29日(五)截止日後,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
重要提醒:所有因公出國案件,若使用校內經費之計畫主持人皆須繳交出國報告書,出國案件繳交期限為返國後2個半月,出國赴港澳大陸案件繳交期限為3周內。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五、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組/校內分機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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