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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9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星期一)止開放申請。

一、本校「109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即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星期一)受理申請。

二、補助範圍:109年1月至12月執行計畫,請填寫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因公派員(含赴大陸及港澳地區)出國經費補助申請表」。

三、申請方式/時間:
1. 109年6月15日(星期一)前,請備齊申請資料核章後送國際事務處彙辦。
2.紙本繳交:申請人(每一位)/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再送本處。
3.電子檔案:繳交紙本同時,請將電子檔寄至em1109@mail.tnnua.edu.tw。

四、備註:109年6月15日(星期一)截止日後,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請各單位把握申請時間。

※本次109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大陸港澳地區)將與109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非大陸港澳地區)申請案於6月底通知審查結果。

重要提醒:所有因公出國案件,若使用校內經費之計畫主持人皆須繳交出國報告書,出國赴港澳大陸案件繳交期限為3周內。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五、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組/校內分機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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