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教育交流基金」,關於2020年獎助學金計畫,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於(109)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一、為實踐促進交流及救助貧困宗旨,鼓勵臺港教育交流與合作,港澳臺灣慈善基金會於2016年12月5日正式成立「臺港教育交流基金」(附件一),囊括臺港教育交流基金以及臺港教育獎助學金兩部分內容。促進臺港兩國青年相互學習、交流,鼓勵臺港兩地相關教育團體和社團進行交流。
二、有關臺港教育交流基金考量近期疫情狀況,特提出「2020年獎助學金計畫」(附件一第二部分),申請資格及時間如下,其餘申請規定詳如附件一(第二部分)及附件二(申請表) :
(一)資格:於香港專上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臺灣國籍者;以及赴臺灣大學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香港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可依本要點申請獎助學金。
(二)申請時間:2020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止。
三、本案相關資訊,請逕上港澳臺灣慈善基金會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hmtcf.org/pub025w/thkees/thkees_form/thkees_form.php
二、有關臺港教育交流基金考量近期疫情狀況,特提出「2020年獎助學金計畫」(附件一第二部分),申請資格及時間如下,其餘申請規定詳如附件一(第二部分)及附件二(申請表) :
(一)資格:於香港專上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臺灣國籍者;以及赴臺灣大學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香港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可依本要點申請獎助學金。
(二)申請時間:2020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止。
三、本案相關資訊,請逕上港澳臺灣慈善基金會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hmtcf.org/pub025w/thkees/thkees_form/thkees_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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