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校院學生申請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案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案倘本校學生規劃於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請依限檢具計畫書提出申請。
三、本校若有學生提出申請,出國之相關防疫措施,請配合依教育部111年11 月2日1112204712號函有關「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內容辦理。
四、隨函檢附申請表(含要點)1份。
五、申請表件每案各1式5份,請申請人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前送件至國際處彙整,本處將於11月30日前函報教育部。逾時送達、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俾利審查作業。
**申請表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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