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112年2月13日起受理申請
一.申請旨揭計畫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旨揭計畫之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計畫執行期程預訂自113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三、檢送本案徵求之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List。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林惠珍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559;電郵:hclin@nstc.gov.tw。
(二)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臺灣-拉脫維亞-立陶宛(臺拉立)三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自112年2月13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2年5月2日前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請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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