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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境外生入境居家檢疫天數自111年3月7日起縮短為10天

(一)檢疫天數:境外生自111年3月7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由14天縮短為10天,並檢疫期滿後續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

(二)居家檢疫場所:境外生入境後居家檢疫場所,仍依原專案規定為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三)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居家檢疫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應進入校園上課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並要求學生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要入住校內宿舍,學校應安排獨層且一人一室之宿舍,如衛浴設備或洗衣設備為共用,請規劃分流、分時段使用,並於每次學生使用完後應落實清消。

(四)採檢措施:境外生入境後應配合指揮中心相關採檢措施如下:

1、PCR檢測(計2次):入境時1次、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1次;並請學校確實於「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上紀錄檢疫第10天之PCR檢測結果。

2、家用快篩試劑檢測(計5次):檢疫第3天、第5天、第7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第6-7天,各執行1次;請學校確實於「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上紀錄檢疫期間之快篩結果,並請提醒學生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雙向簡訊回傳快篩結果。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三)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中心: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鄒沛妡小姐(02)7736-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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