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111學年度境外生專案入境,持續擴大促進國際學生交流
教育部已於7月啟動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生專案入境作業,除原來的境外學位生、僑生先修部學生、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入境外,另新增「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外籍生)」與「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外籍生、港澳生)」兩類對象,進一步擴大境外生來臺就學及交流,並透過完善的防疫措施,在安全有序的入境機制下,確保校園師生健康。
教育部表示,歷來境外生專案入境均會在依據指揮中心的防疫規定下,持續配合國內大專校院國際招生及學生交流需求,滾動修正,目前專案入境的作業如下:
一、入境對象:
為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之下列學生:
(一)境外學位生(含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二)僑生先修部學生
(三)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外籍生)
(四)雙邊互惠及特殊外交考量、優華語計畫、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臺短期研究等學生(外籍生)
(五)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外籍生)。
(六)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外籍生、港澳生)。
二、入境時間:
(一)境外學位生、僑生先修部學生、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依學校與外國學校簽訂教育合作協議所招收之外國交換學生,得於111年8月1日起入境。
(二)其他屬於雙邊互惠及特殊外交考量、優華語計畫、教育部獎補助外國人士來臺短期研究等學生,延續110學年度持續辦理中。
(三)研習華語2個月(含)以上之學生得於111年7月15日起入境。
三、防疫規範:
(一)檢疫天數:採居家檢疫3天及4天自主防疫。
(二)檢疫場所:國內合格之防疫旅館或經地方衛生單位核可之學校檢疫宿舍。若防疫旅館或學校隔離宿舍床位不足時,得報部後由教育部協調集檢所提供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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