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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來函「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請查照。」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5日表示,目前所有在臺確診COVID-19者之隔離治療費用,不分國籍/身分別,均由政府預算支應。112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不具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二、考量境外生搭機來臺,長途旅程中有感染COVID-19之風險,為避免境外生新生入境後即確診須自付醫療費用,然因尚未入學加入學生團體保險或因故無法加入團保,造成經濟負擔,請各大專校院及華語中心以書面方式提醒境外生依其身分別及來臺就學期間等應備妥相關保險證明,說明如下:

(一)新生:

1、學校應於錄取境外生時,於錄取通知或入學許可上告知確診新冠肺炎之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請學生應於母國先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一定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投保效期以自入境當日至能銜接學校提供之學生團體保險或符合加入健保資格時為最低原則,無法適用學生團體保險或加入健保者應投保自入境當日至離臺當日。

2、學校應於確認境外生入境班機及自主防疫場所等資料時,檢核學生提供之相關保險證明。

3、學生向學校註冊入學時,學校如有學生團體保險方案,應主動告知學生並協助學生投保。

(二)在校生:學校應積極以電郵等方式通知所有在校生確診之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並確實提醒學生確認是否已加入健保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如有未符合健保加保資格者,應立即協助學生繼續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三、請學校確實宣導並檢核學生保險證明,以利學生在臺就學期間如確診就醫須支付隔離治療費用時,能有所保障,減輕經濟負擔。

四、檢送境外生可(應)加入之保險說明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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