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說 明:
一、教育部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
二、申請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若有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
四、請申請人依附件之申請須知上教育部官網申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完成簽名之資料以PDF檔寄至國際事務處(國際事務處E-mail:oia@tnnua.edu.tw)彙整,逾期恕不受理,本處將於7月31日前函報教育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