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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特定國家外籍運動選手學生時,應嚴格審核入學文件,不得透過人力仲介等不法管道招生

1.依據外交部109年11月13日外授領二字第1095125575號函辦理。
2.各校應派員赴國外宣傳及招生,直接與有意來臺學生、家長或老師接觸說明,不得透過人力仲介等不法管道招生。
3.有關前述「特定國家」名單,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oca.gov.tw,路徑:首頁/簽證/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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