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0-2年度本校姊妹校交換生計畫申請,請申請者(參閱附檔)備妥申請資料於110年9月14日(星期二)止至各系所提出書面資料初審。 二、國際事務處複審審查與收件作業,請系所備齊相關申請人資料及初審結果,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止截止收件。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請各單位把握申請時間。 三、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06-6931901或校內分機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