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計畫】111-2年度本校姊妹校交換生申請案,請申請人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一、111學年度本校姊妹校交換生計畫申請,請申請者(參閱附檔)備妥申請資料於111年9月13日(星期二)止至各系所提出書面資料初審。
二、國際事務處複審審查與收件作業,請系所備齊相關申請人資料及初審結果,至112年9月20日(星期二)止截止收件。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請各單位把握申請時間。
三、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06-6931901或校內分機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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