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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3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含大陸港澳地區),本次不開放申請通知

本校113年度因公派員出國旅費,本次不開放申請。如需申請因公出國旅費,敬請於年度教師精進計畫開放申請時間內申請。

如申請教師精進計畫出國旅費需另檢附「113年度教師精進計畫因公派員出國(含赴大陸及港澳地區)經費補助申請表」於教師精進計畫開放申請時間內,向人事室繳交申請。

(申請表請至國際事務處網頁「相關表格」下載填寫)

 

重要提醒所有因公出國案件,若使用校內經費之計畫主持人皆須繳交出國報告書,出國赴港澳大陸案件繳交期限為3周內。

赴其他國家出國計畫,請於返國兩個月內提出報告,並將出國報告會簽國際處,陳請校長核閱後,請自行至「國立大專校院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https://nureport.moe.gov.tw/Admin/Login,上傳繳交出國報告。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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