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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計畫】113-1學年度本校姐妹校交換生開放申請,請申請人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一、113-1學年度本校姊妹校交換生計畫申請,請申請者(參閱附檔)備妥申請資料於113年2月20日(星期二)止至各系所提出書面資料初審。

二、國際事務處複審審查與收件作業,請系所備齊相關申請人資料及初審結果,至113年3月8日(星期五)止截止收件。將不受理任何形式之補件(包含退件更正),請各單位把握申請時間。

三、聯絡方式: 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校內分機1901 (06-69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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