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職員出國申請案件補助(高教深耕計畫),即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止開放申請。
一、本校教職員出國申請案件補助(高教深耕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截止。
二、補助範圍:114年7月至12月執行之出國計畫(補助類別詳見要點內容)。
三、申請方式/時間:
1. 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止,請填寫本校「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職員出國申請案件旅費申請表」、「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職員出國申請案件申請表及類別表」,備齊申請資料核章後送國際事務處彙辦。
2. 紙本繳交:申請人(每一位)/單位主管/一級主管核章後,再送本處室。
3. 電子檔案:繳交紙本同時,請將電子檔寄至em1109@mail.tnnua.edu.tw。
四、備註:
1. 申請人應優先向國科會、外交部等其他單位申請,如未獲補助者,需提具說明申請補助。
2. 如計畫申請案亦有向國科會、外交部等其他單位申請,需附上補助類別、計畫名稱、日期等計畫內容摘要之相關資料。
重要提醒:依本要點獲得經費補助之出國計畫,赴大陸地區計畫案應於返國三週內提出出國報告;非赴大陸計畫案,應於返國二個月內提出報告。
若有逾期提出報告之情事,將納入當年度或次年度審議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補助之參考依據,逾期者將考慮不予補助。
五、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海外教育組/校內分機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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