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展延聘僱許可期限自現行一年放寬至三年。
轉知勞動部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為減輕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每年需重複辦理展延聘僱許可及程序往返之負擔,修正展延聘僱許可期限自現行一年放寬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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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為減輕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每年需重複辦理展延聘僱許可及程序往返之負擔,修正展延聘僱許可期限自現行一年放寬至三年。